河南省智能建筑协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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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河南省智能建筑协会服务承诺书(试行)

  • 发布日期:2023-10-12 浏览量:2085    字号:[ 大 中 小]

河南省智能建筑协会服务承诺书(试行)

 

   为贯彻落实民政部等八部委《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》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《关于加强和改进业务主管社团组织管理服务的实施意见》有关要求,加强和改进省智能建筑协会管理,提高协会公信力,推进行业自律和诚信体系建设,省智能建筑协会向社会承诺服务内容和方式,增加服务透明度,提高服务质量,提升本协会的社会形象,避免造成不良影响。特制定本协会服务承诺书。

一、承诺服务工作的内容

(一)协助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做好智能建筑行业服务管理,完成主管部门交派的各项工作及职能转移或政府购买服务工作。

(二)配合政府建设方针,积极推广绿色建筑、智能建筑;大力推广BIM、大数据、物联网等新技术、新材料、新理念,助力建筑业数字化、网络化、智能化,推进行业进步;组织会员企业研究完善智能建筑行业相关标准或地方标准;协助政府做好行业调研,提供决策依据,提出有关政策和行业发展的建议。

(三)认真组织一年一度的诚信创建评选活动,推荐其中部分优秀项目参加相关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奖项评选活动。

(四)做好行业学习培训和交流服务,在引导行业发展转型和管理创新方面加强工作力度。

(1)开展智能建筑业务培训、交流讲座,提高会员的业务素质和行业技术水平。(2)加强与省内同业协会的交流与合作,加强与全国及兄弟省市学会、协会的交流与合作,为会员单位搭建更多的交流平台。(3)组织学术交流和优秀项目观摩活动。(4)发挥桥梁作用,协调政企互动,拓宽沟通渠道,推动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交流。(5)开展科技交流与协作,推进技术创新,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智能建筑行业的繁荣和发展。

(五)反映会员诉求,维护行业企业合法权益;帮助会员提高信用管理能力,推进协会各项工作,促进服务水平不断提升。

(六)省智能建筑协会承诺做到:不强制入会、不强行服务,不乱搞评比、乱培训、乱表彰和设立“小金库”,不超出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,推行诚信服务,保持3A级以上社会组织诚信品牌。

二、服务对象  

全省智能建筑行业会员企业和相关企业。

三、服务方式

(一)行业发展、技术交流、通知公告等信息服务主要通过协会网站、微信公众号、微信群、QQ群发布。协会将相关内容及时上传协会网站“法规标准”“行业资讯”“诚信自律”等栏目,供会员企业学习参考。

(二)实地走访。协会工作人员将定期、不定期地走访会员单位,了解掌握会员单位的经营情况、诚信创建情况,听取会员单位的反馈建议。

(三)电话、网络、书信等形式进行联系和沟通。会员可以通过电话、网络、书信等形式反映需要协会帮助解决的问题以及业务咨询。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投诉。

四、收费标准

(一)会费标准。按照会员大会通过的《河南省智能建筑协会会员收费管理办法》执行,即:副会长单位每年8000元,常务理事单位每年4000元,理事单位每年2000元,普通会员单位每年1000元。

(二)经营服务性收费。协会在宗旨和业务范围内开展经营服务性活动,按照公平、合法、诚实守信的原则,公允确定并公开收费标准,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。

五、服务责任

(一)协会会员被群众举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有违反协会章程、相关制度和严重失信的,经查证属实,给予通报批评或记入失信名单予以惩戒,情节严重者予以清除。

(二)协会工作人员违反协会规章制度,以权谋私的,坚决予以辞退,构成犯罪的,交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(三)协会在门户网站“诚信自律”专栏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,并接受主管部门和登记部门的监督。

(四)对会员、社会反映的意见和建议,属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内的,协会将及时向行政机关进行反映和沟通;属协会内部职责范围内的,由协会进行协调和监督。反映沟通和协调的事宜将及时反馈通达至服务对象。

本承诺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,由理事会解释。

 2019年7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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